玉泉区美术作品版权办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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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美术作品版权办理过程

作者:内蒙古永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9 08:02:04

我国虽然采取的是作品自愿登记的原则,但是一般来说,在作品完成之后,著作权人还是会去进行版权登记。那么版权登记过后有哪些好处呢?版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答:

1、完整的作品呼和浩特版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版权登记有哪些好处?

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如何申请作品登记证书

一、如何申请作品登记证书作者自愿登记作品的,可以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申请呼和浩特版权登记。

二、文学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登记需要的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三、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哪些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要求:

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

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

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互联网的发展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侵权问题,那么人们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版权?剧本版权办理流程是什么?这些问题都是需要人们在维权之前了解清楚,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剧本版权办理流程。

第一,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申请表,申请人的证件,申请保护版权的作品以及作品说明书。申请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作品名称,完成的时间,作品的情况以及作者的一些相关信息等。申请人是个人的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办理步骤。申请人在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就可以向当地版权局申请注册。版权保护中心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之后,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会通知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缴纳了费用,版权保护中心正式受理版权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作品进行审查。审查完成之后制作登记证书,然后发放给申请人。

第三,等待时长。一般来说版权保护中心会在受理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但是,如果申请人的资料不齐全,需要补交材料,申请人要在收到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尽快将材料补齐,然后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人补交材料之后的四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以上就是版权办理流程,需要提醒申请人注意的一点是,尽量在办理之前一定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希望所有的原创作者重视自己的版权,维护自身利益,不要被侵权者盗取自己的劳动果实。

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怎么填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怎么填

(一)软件名称栏1、全称:申请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名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2、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4、版本号:申请呼和浩特版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注]软件作品的说明(另附A4纸)(1)软件作品类型:分为原创软件、修改本、合成软件和翻译本(按申请登记软件的创作类型选择其一)。(2)高版本(1.0以上)软件作为原创软件登记或者使用特定版本号时,需要提交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3)属于非原创软件时,概括说明据此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和新增部分说明。若该软件是在原有软件基础上通过修改、翻译、合成等再创作后形成的修改本(增版软件)、合成软件或翻译本软件。应简短明确阐述该软件新增功能模块或程序的第10~100行、全部翻译文本等。对合成软件应对其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及所编入的材料进行概括性描述。还应说明原有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若原有软件已经进行登记的,应写明软件登记号。未登记的也应注明。说明字数限于100字之内。

(二)日期栏1、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2、首次发表日期: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的方式包括: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

(三)软件开发情况栏1、开发方式:分为独立(单独)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和下达任务开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2、开发者情况(另附A4纸)说明:包括开发者的名称(或姓名)、国籍和详细的地址。

(四)原始取得权利栏软件著作权人:应写明软件著作权人的名称(或姓名)、国籍和详细地址。

(五)继受取得权利栏1、继受情况:分为继承人、受让人、承受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2、软件著作权人:应写明著作权人的名称(或姓名)、国籍和详细地址。3、权利范围:分为全部权利和部分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选择部分权利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和地域。

(六)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需要说明以下五点)1、登记软件的适用行业和用途2、登记软件的开发和运行的硬件环境(机型及CPU)、软件环境(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3、登记软件的编程语言及版本号,程序量(条数)4、登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5、登记软件的零售价或者报价

(七)申请者栏1、申请者是单位的,应写出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2、申请者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护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应准确,以便于迅速投递。

(八)代理者栏代理者应写出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者应当与授权委托书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一致。

(九)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1、交存方式:分为一般交存和例外交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申请人若选择例外交存(专门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由登记机构实施);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2、封存方式:分为封存全部或者部分源程序和文档,也可封存登记软件的样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十)申请人签章栏:申请人或代理者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权利保证条文。申请人为个人时请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影印无效。委托代理者的,由代理者签章。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通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一)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二)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三)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四)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五)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六)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七)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八)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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