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美术作品版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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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美术作品版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作者:内蒙古永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5 08:17:01

很多朋友在办理软著都会问我软著和专利的区别吗?其实两者区别很大,但是我给你们说了就很清楚了~

1、法律依据不同。

软件著作权保护是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来实行的;专利保护是依据《专利法》来实行的。

2、保护原则不同。

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进行软件呼和浩特版权登记。专利则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保护。

3、保护对象不同。

软件著作权申请提交的资料是源代码及用户操作手册,所以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如果竞争对手吃透了软件改变代码重新编写功能一样的软件,那么也算不侵权。专利则不同,在申请时描述的是软件的设计构思,一旦获权后,他人只要采用了软件专利的设计构思或方案,就可能构成侵权。

4、申请通过率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通过率极高,专利申请要求技术性高,并且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申请难度较高,通过率低。

5、申请提供资料不同。

软件著作权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表、源代码及说明手册;专利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说明书、技术交底书(外观专利则提供图片或照片)。

6、申请周期不同。

软件著作权申请周期短,可做加急,最快能1天下证;专利申请周期长,尤其是发明专利,往往需要1-2年才能授权下证。

7、保护期限不同。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跟著作保护期限差不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10年,发明专利则是20年。

8、申请和维护费用不同。

软件著作权只有前期申请费用,没有后续的维护费用;专利除了要交前期的申请费用之外,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过期不缴纳即视为放弃专利权。专利年费交几年才能交完

软件可以申请为专利,也可以申请为软著,专利保护价值更高,但专利申请费用也高。软著相对来说没有专利的保护好。

常见的著作权合同纠纷种类

既然有了立法保护,那么不可避免的就会出现纠纷。这种现象在著作权合同中也同样适用,小编就以作者与出版商为例,为大家讲讲著作权合同纠纷的种类。

1、合同性质不明导致纠纷从定义不难看出,两种权利在含义上差别明显,对于著作权许可合同而言,分为三种类型: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但合同一旦期满,上述三类合同中的被许可人均不再对作品享有权益,所有的著作财产权都回归于作者。相对而言,著作权转让合同则意味着合同一旦生效,受让人就“买断了”作者著作财产权的全部或部分,作者以后在作品有效期内想要对合同所涉作品进行商业性利用,也同样需要获得受让人的许可。显然,相对于著作权许可合同,作者让渡的权利大大增加。因此,对于两种合同,作者要在谨慎辨认的基础上小心签订。

2、著作人身权转让条款引发纠纷在我国著作权法的理论和实践中,对于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转让争议极大。小编认为,在我国,不宜认可转让著作人身权合法化,原因在于:第一,我国民法上“人格权不能让渡”早已成为公认的原则;第二,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可转让的著作权仅限于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到(十七)项的著作财产权。作者应当特别注意著作权合同中涉及著作人身权的条款。在诸多的著作人身权中,作者尤其需要警惕署名权的转让。署名权不但是证明作品归属的重要证据,而且是作者提升自身社会声誉的唯一途径,因此,对于这项权利,可以说是保障作者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轻易不宜转让。

3、许可或转让的权利范围约定不明导致的纠纷在相关合同中,经常有这样的条款“转让方转让作品的复制权、改编权及其他一切有关的权利”,在发生纠纷后,受让方往往将这一条款解释为作者同意转让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事实上,这种是违反著作权权法的。因为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版权登记里面需要了解的内容太多,如版权登记流程、版权登记资料、版权登记中的各项资料又是什么等等内容。今天,小编主要为大家介绍版权登记所需资料中的“版权登记样品是什么”?进行版权登记,我们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完成的作品呼和浩特版权登记申请表;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5.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所需资料中的,作品样本,无论是图形作品、文字作品、影视作品还是音乐作品,或是计算机软件进行版权登记,都需要提供一份作品样本,以便证明该作品是申请人的。版权登记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电子介质。图形作品的样本,样本中只要是需要申请版权登记的图形即可。文字作品如小说,则样本就是该小说部分或全部内容,影视、音乐等作品同理。

提交版权登记样本唯一有些许不同的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通常要求提供的不是作品样本,而是源代码。实际作用其实也就是证明该计算机软件属于申请人。

源代码:要前、后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50行,放在WORD文档里,最后一页是全部代码的结尾。源代码右上角标有页码,页眉处可以标有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版权登记样品是什么?主要就是用来证明该作品是属于某著作权人的。如果你还想获取更多相关信息,可在平台查看。

世界版权公约:哪些情况是不能进行版权登记?众所周知,产出的作品是受版权保护的,那么是否是所有的作品都受版权保护呢,有哪些情况不能进行版权登记,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世界版权公约:哪些情况是不能进行版权登记?

首先来看下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

我国对于作品是实行自愿登记的,但是对于已经办理登记的进行重点保护。具体的法律依据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计算机软件呼和浩特版权登记办法》。著作权法第三条和第五条对作品进行了列举和排除的双向规定,即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细则如下: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但是著作权法不适用于: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即上述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采取的主要是排除法来做规定,只要不属于以下几种,原则上都可以受理: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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